“主公……”周仓发现丁伟的神有些痴呆,而且还是那样贪婪,这不像他的主公呀。
“哦……”丁伟恍然大悟,“本将军并州丁伟丁承恩,烦请子龙与我共击鲜卑贼兵,不知可否?”
“你就是北海校尉,圣上亲封的荡寇将军丁将军?”赵云显然吃了一惊,他没想到,如今名扬青州的丁伟,竟然如此年轻。
“正是丁某!”
“岂能让将军说烦请二字,杀敌御边,乃云之志也!”
“哈……”丁伟大笑几声,在这里遇见赵云,他是从心里高兴,“不知这位小兄弟是何人,我刚才看到他也是非常武勇。”
“草民夏侯兰参见将军!”那位少年在马上拱手施礼。
“夏侯兰?”丁伟对这个名字也不陌生,他是曹操部下的将领,据说夏侯兰是赵云同乡,他随夏侯惇在博望与刘备军交战时被赵云俘虏,赵云与他非常熟悉,知道他明于法令,于是推荐他做了刘备军的军正,掌军事刑法。而丁伟这时正缺少一个军正,心中大喜。
“太史慈、周仓、赵云、夏侯兰,随本将军,准备迎敌!”这时鲜卑的军队已经逼近三十丈之内。
“是!”众人齐喊一声。
丁伟看了看剩下的兵士,骑兵还有两百余人,不过太史慈所率领的一百多人几乎个个有伤,步兵还有八百多人,其中重伤的有一百余人,能战之兵不足七百,不过士气高昂。
鲜卑兵士逼近到三十丈之内后,没有再往前,而是摆开了一副防守架势。
鲜卑兵占据着明显的优势,只要骑兵列队猛冲几次,这不足一千人的队伍,很快就会被冲垮。
当然,他们这一列阵,丁伟这些人要想冲过去,是根本不可能的,那是以卵击石。
不过战场形式瞬息万变,能速战速决,就不可能把战事拖延下去,鲜卑军的首领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。
正在这时,突然从对方阵中冲出一匹红马,马上一名大汉,手里拿着一柄五股叉,大冬天竟然赤着胳膊,头上一头乱发,双耳挂着一对大耳环。他一抖手中的五股叉,只听“哗啦”一阵金铁碰撞声,原来叉刃上还挂着环。
“对面汉军听着,我乃鲜卑勇士骨得安,谁敢前来送死!”
“斗将?”丁伟明白了,鲜卑人这是要斗将呀!可是,在如此优势的情况下斗将,那是极其不明智的选择呀!
冷兵器时代的斗将是非常常见的,这种打法对军队的士气影响很大,尤其是在士气低落的时候,主将要是能够胜利,可以很快提升斗志。可是今天这种场合,鲜卑人选择斗将,不知他依仗什么?难道他有吕布那样的逆天武将?
丁伟不明白,魁头也不明白,“这小子怎么要斗将呀?”
“首领,狼泥将军麾下有四大猛将,他显然要杀几个汉军将领来提升士气。”旁边一位将领说。
“四大猛将?”魁头的语气中满是不屑,“汉军将领是那么好杀的吗?步度根都败了,他的四大猛将差远了!”
丁伟看着骨得安的挑战,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。
“主公,让我出战,将那鲜卑小儿斩落马下!”太史慈的眼里充满了兴奋的火花。
“将军,赵云愿去取贼将的首级献于将军!”赵云也是跃跃欲试。
“子义、子龙,你们两已经大战多时,让我去会会这个骨得安!”丁伟说完,飞马而出。
骨得安等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,正准备再大骂一通,发现阵前终于来了一将,但是一看年龄,还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娃娃,有些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