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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:我与群雄争天下畅销小说推荐

虎啸山林多情剑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军事历史《三国:我与群雄争天下》目前已经迎来尾声,本文是作者“虎啸山林多情剑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丁伟太史慈的人设十分讨喜,主要内容讲述的是:压压的一群人正在厮杀。丁伟来到一块高一点的地方,仔细观看,只见大约两千鲜卑骑兵围成了一个大圈,举着手中弯刀向里冲杀。而在里面,大约一千多名兵士拿着盾牌、长刀、长枪等列阵阻挡,这些兵士中,大部分是太史慈带的北海兵,还有一部分应该是幽州兵,除此之外,有一些只是拿着兵器的百姓。但他们也不是一般的百姓,都会一些武功,一点儿也不比兵士弱。在最里面,有三个持枪的......

主角:丁伟太史慈   更新:2024-05-08 10:0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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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国:我与群雄争天下畅销小说推荐》精彩片段


“苏林你小子快让开!”周仓一看大喝一声,立刻有两名兵士将苏林的马拉到一边。

丁伟跨下的白雪箭一般地蹿了出去,“我现在命令,苏林为参军,率中军一个时辰之后,赶到战场,否则军法从事!”丁伟和周仓带领的一百骑兵已经消失不见了,可他的声音还在空中回荡。

苏林望着这飞扬的尘土,衣背已经被冷汗打湿,他刚才确实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,如果他不让开,他可以肯定,丁伟一定会对自己痛下杀手。不过他的心里却是一欣慰,这样的人,不正是自己要追寻的主公吗?刚刚所显露出来的,不正是那种舍我其谁的王霸之气吗?他能不顾一切地去救太史慈,那同样就能去救别人,主公有这个思想,将领就一定会有,周仓刚才的那吃人的眼光,不正是这样的吗?“主公,希望你这一次能化险为夷!”苏林在心中第一次认丁伟为主公。

想到这里,苏林也不耽搁,派了两个兵士给后军廖化送去信息,他相信,只要廖化知道情况,该怎么做心里明白,不用他这个刚刚上任的参军指点。然后带着剩下的五六百步兵,加紧行军,他一定要在一个时辰之内赶到,尽管人数还是有点少,但用好了,一定会收到奇效的。

丁伟的战马白雪,是父亲丁原从上千并州优质战马中挑选出来的,它早已经和丁伟心灵相通,它知道丁伟心里着急,四蹄如飞,很快和周仓等人拉开了一箭距离。

“快!快呀!”周仓一边打马,一边叫喊。

很快,丁伟就听到了前面的传来阵阵的喊杀声,他的心更急了,“子义,你一定要挺住呀,大哥马上就来了!”

绕过一个山包,眼前豁然一亮,前面是一个宽阔的河谷,黑压压的一群人正在厮杀。

丁伟来到一块高一点的地方,仔细观看,只见大约两千鲜卑骑兵围成了一个大圈,举着手中弯刀向里冲杀。

而在里面,大约一千多名兵士拿着盾牌、长刀、长枪等列阵阻挡,这些兵士中,大部分是太史慈带的北海兵,还有一部分应该是幽州兵,除此之外,有一些只是拿着兵器的百姓。但他们也不是一般的百姓,都会一些武功,一点儿也不比兵士弱。

在最里面,有三个持枪的青年,非常武勇,个个都是浑身浴血,仿佛杀神一般,其中一个是太史慈,他的红马更红了,分不清哪是颜色,哪是鲜血。背上的箭壶已经空了,但是长枪威力无比,在他面前,几乎没有一合之敌。

另外两人,其中一个也非常显眼,没有盔甲,跨下的马,身上的衣服都是红的,一杆枪仿佛是蛟龙出海,猛虎下山,上下翻飞,他所过之处,死尸一片,比太史慈更是恐怖。

“难道是他?”丁伟想到了一个名字,心中一阵激动,那可一直是自己的偶像呀!

第三个青年虽然没有前两人那么厉害,但也是骁勇无比。在他们三人的带领下,一百多名骑兵,在里面来回冲杀,弥补步兵阵形的漏洞。

鲜卑兵也被激起了血性,不要命地往里冲,那些列阵的步兵在每一次冲击之下,就有数人死伤,人头、胳膊、腿不停地飞上半空,阵阵血肉之雨劈头盖脸地落下来。可是没有人在意这些,在他们的心中,命算啥呀!只知道将兵刃狠狠地插入敌人的身体。


“主公……”周仓发现丁伟的神有些痴呆,而且还是那样贪婪,这不像他的主公呀。

“哦……”丁伟恍然大悟,“本将军并州丁伟丁承恩,烦请子龙与我共击鲜卑贼兵,不知可否?”

“你就是北海校尉,圣上亲封的荡寇将军丁将军?”赵云显然吃了一惊,他没想到,如今名扬青州的丁伟,竟然如此年轻。

“正是丁某!”

“岂能让将军说烦请二字,杀敌御边,乃云之志也!”

“哈……”丁伟大笑几声,在这里遇见赵云,他是从心里高兴,“不知这位小兄弟是何人,我刚才看到他也是非常武勇。”

“草民夏侯兰参见将军!”那位少年在马上拱手施礼。

“夏侯兰?”丁伟对这个名字也不陌生,他是曹操部下的将领,据说夏侯兰是赵云同乡,他随夏侯惇在博望与刘备军交战时被赵云俘虏,赵云与他非常熟悉,知道他明于法令,于是推荐他做了刘备军的军正,掌军事刑法。而丁伟这时正缺少一个军正,心中大喜。

“太史慈、周仓、赵云、夏侯兰,随本将军,准备迎敌!”这时鲜卑的军队已经逼近三十丈之内。

“是!”众人齐喊一声。

丁伟看了看剩下的兵士,骑兵还有两百余人,不过太史慈所率领的一百多人几乎个个有伤,步兵还有八百多人,其中重伤的有一百余人,能战之兵不足七百,不过士气高昂。

鲜卑兵士逼近到三十丈之内后,没有再往前,而是摆开了一副防守架势。

鲜卑兵占据着明显的优势,只要骑兵列队猛冲几次,这不足一千人的队伍,很快就会被冲垮。

当然,他们这一列阵,丁伟这些人要想冲过去,是根本不可能的,那是以卵击石。

不过战场形式瞬息万变,能速战速决,就不可能把战事拖延下去,鲜卑军的首领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。

正在这时,突然从对方阵中冲出一匹红马,马上一名大汉,手里拿着一柄五股叉,大冬天竟然赤着胳膊,头上一头乱发,双耳挂着一对大耳环。他一抖手中的五股叉,只听“哗啦”一阵金铁碰撞声,原来叉刃上还挂着环。

“对面汉军听着,我乃鲜卑勇士骨得安,谁敢前来送死!”

“斗将?”丁伟明白了,鲜卑人这是要斗将呀!可是,在如此优势的情况下斗将,那是极其不明智的选择呀!

冷兵器时代的斗将是非常常见的,这种打法对军队的士气影响很大,尤其是在士气低落的时候,主将要是能够胜利,可以很快提升斗志。可是今天这种场合,鲜卑人选择斗将,不知他依仗什么?难道他有吕布那样的逆天武将?

丁伟不明白,魁头也不明白,“这小子怎么要斗将呀?”

“首领,狼泥将军麾下有四大猛将,他显然要杀几个汉军将领来提升士气。”旁边一位将领说。

“四大猛将?”魁头的语气中满是不屑,“汉军将领是那么好杀的吗?步度根都败了,他的四大猛将差远了!”

丁伟看着骨得安的挑战,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。

“主公,让我出战,将那鲜卑小儿斩落马下!”太史慈的眼里充满了兴奋的火花。

“将军,赵云愿去取贼将的首级献于将军!”赵云也是跃跃欲试。

“子义、子龙,你们两已经大战多时,让我去会会这个骨得安!”丁伟说完,飞马而出。

骨得安等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,正准备再大骂一通,发现阵前终于来了一将,但是一看年龄,还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娃娃,有些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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